日期 | 投诉人 | 回复内容 | 处理状态 |
2023-3-15 | 黄** | 2023年3月24日10:25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法接通,短信回访无回复。 | 已审核 |
2023-3-15 | 蔡* | 糯米云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处理退款。
2023年3月20日11:07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短信回访无回复。 | 已审核 |
2023-3-15 | 张* | 高新区华川家具经营部南富森芝华仕头等舱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第一次送货因为餐台有脱胶问题,但是我们是积极配合处理,然后客户了解过程并且同意处理结果。第二次送货因为送货时间比较晚,客户确实不高兴。但是我们也耐心的解释了原因。因为送货餐台又有问题,我们当时也很着急,先后联系了后勤送货老板,维修师傅和后勤负责安排售后的人员。后勤负责售后的,因为出意外住院手术了。我不知道,一直联系他,没有回复。所以我也没有明确到师傅上门处理的具体时间。因为这个也耽误了处理问题的时间。后来知道后勤同事出事过后,也怕耽误处理时间,就预约安排了万师傅上门处理,但是客户当时就不接受。让师傅不用去了。期间客户也没有接我电话和语音。在产生问题的时候一直在想办法解决,后面还通过万师傅联系过她,客户自己让万师傅不要去。后面客户投诉到总部,我们后勤的经理接到的电话,也联系过客户。客户的意思是要退货处理。
2023年3月24日10:18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未果,只退4000元。桌子原价8、9千,我希望按实际折扣来算,他们不肯算。 | 已审核 |
2023-3-15 | 梁** | 成都鑫宏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经退款。
2023年3月17日10:12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好了,已退款,谢谢。 | 已审核 |
2023-3-15 | 袁** | 成都辉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经退款。
2023年3月16日11:05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好了,已退款,谢谢。 [回复图1] | 已审核 |
2023-3-15 | 6160 | 龙湖三千集天街商场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事件背景】此商户去年底合同到期,未有违约行为,正常撤场,保证金已退。撤场前一月,在项目入口、门店门口都放了消费者提醒,通知该商户合同将于22年年底到期,尽快消费。
【能提供的解决办法】
①顾客可前往项目200米处店铺“孙思邈养生会所”完成后续服务,联系电18884658363
②也可联系原店铺老板扈**沟通诉求,联系电话18600673557
我方正在联系该投诉客户进行线下协调,请知悉。
2023年3月22日11:11四川消费网回访:已知悉,后续会联系,谢谢。 [回复图1] [回复图2] | 已审核 |
2023-3-15 | 何** | 电信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接转派单后,我公司非常重视,用户是融合畅享169元套餐202106(不清零)B类,无合约限制,如不使用,按实名制规则,请机主携带有效身份证至营业厅申请办理,注销宽带保留手机号码业务无法代办。核查用户于2023年1月28日通过营业厅申请注销宽带业务,故用户反馈2022年12月至营业厅申请办理注销宽带问题不属实。1月我公司接用户注销诉求后,工作人员于2月初联系时告知用户结清账单扣费,我公司可协助办理注销,但是用户并未及时缴纳套餐费用,因宽带处于欠费状态,工作人员无法办理注销宽带业务。我公司于2023-03-19 15:11:50联系用户号码1734***16,按核查情况为用户解释,拆机无法代办,需机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至营业厅办理。用户要求减免2月3月套餐费用并注销宽带,因用户要求无法满足,未达成一致。
2023年3月24日9:52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表示以营业厅说法为准,营业厅一直都在推诿 | 已审核 |
2023-3-15 | 李** | 电信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接转派单后,我公司非常重视,经核实,用户需要特色功能“家长控制”控制电视,核实该业务已经下线。我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16:33联系189***777先生接听,向用户解释电视家长控制功能已下线,暂时无法使用,现用户建议我方恢复,感谢用户提供宝贵意见,已收集用户建议,欢迎用户使用关注,用户认可。
2023年3月16日10:57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表示会尽快开通功能,谢谢。 | 已审核 |
2023-3-15 | 刘*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客户体验管理部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四川客户刘先生投诉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客户问题:
客户刘先生反映号码1838****16于2022年1月1日办理了5G套餐128元/月打7折的活动,合约到期后无法再次参与,后选择5G智享套餐98元档,套餐权益为全球通银卡客户等级,但工作人员告知该档位套餐不是全球通银卡客户等级,要求恢复参加7折活动及就活动页面不实宣传道歉。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客户号码于2022年1月1日通过中国移动APP办理了“5G智享套餐128元档7折(12个月)”营销活动,每月可享受主资费套餐费7折优惠,合约期12个月。在办理时,中国移动APP办理页面中明确告知了活动业务规则“欠费用户、已办合约用户将无法参与此次活动”相关信息,客户号码于2022年1月1日已办理过“5G智享套餐128元档7折(12个月)”营销活动,故无法再次办理。
另查,全球通银卡客户需满足:套餐档次大于等于118元,且小于158元,客户号码当前套餐为“5G智享套餐98”,故无法享受全球通银卡权益。
二、联系客户情况
我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联系客户沟通解释上述情况,客户对无法参与“5G智享套餐128元档7折(12个月)”活动不认可。经沟通后,未能与客户达成共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客户体验管理部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3月22日11:16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未果。 | 已审核 |
2023-3-15 | 曹**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 已审核 |
2023-3-15 | 张** | 成都辉京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退款。
2023年3月23日10:39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好了,已退款,谢谢。 | 已审核 |
2023-3-15 | 王**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王先生信用卡征信问题第五次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的反馈
四川消费网:
2023年3月15日,接到贵网站转来王先生信用卡征信问题的第五次投诉后,我行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投诉处理情况
经查,客户反映情况不属实。在收到该笔转办投诉前,客户王*已通过各种渠道对我行进行多次投诉,客户因自身原因要求修改人行逾期征信,但无法提供因疫情原因无收入等相关证明,我行审核后明确告知客户无法修改,我行正常记录并上报其逾期。客户反复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不实投诉,企图通过投诉向银行施压,达到其修改逾期征信的目的。
收到此次转办投诉后,我行于3月22日联系到客户,已再次明确告知客户,因客户提供材料不符合我行人行修改征信的相关政策,我行保持前处理意见不变,无法修改人行征信,并告知客户如仍有异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客户表示不接受。
二、相关调查情况
经调查,客户王先生于3月7日拨打我行客服申请延期还款,3月9日上传材料,我行3月10日告知客户需要提供在我行预留工作单位的工资卡流水,之后客户并未提供,3月11日明确告知客户未提供带公章的工资卡流水,不符合我行延期政策,无法受理客户延期需求。
客户2022年5月19日15:00至分行提交材料申请人行征信异议,但客户提供收入证明为2022年3月及4月工资流水,但无明确工资收入,且对方账户均为持卡人本人,一笔为本人支付宝转账,一笔为本人银行卡电子汇入,客户提供支付宝收入材料中也无工资收入,客户称为自己兼职收入与客户提供材料为该公司收入不符,也无法证明为工资收入。因客户无法提供工资因疫情原因无收入等相关证明,我行审核后明确告知客户无法修改。
客户称坚持想修改征信,我行明确告知客户需要提供无收入前3个月工资流水明细证明工资正常,逾期当月未发放的记录,4月再次发放的记录,需要单位发放的流水记录非本人转账,另外需要提供该单位缴纳社保明细作为佐证,客户称自己想办法提供,明确告知客户,要保证材料真实,如与上次出入过大,我行有权拒绝,客户称我行工作人员没有资格审核。
此后,客户通过多种渠道反复投诉,但又无法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我行工作人员在收到转办投诉后,又多次联系客户再次明确告知其提供的修改征信材料不符合要求,如果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无法修改,但客户不接受,不断通过各渠道对我行进行投诉。
接下来,我行将持续做好客户的沟通解释,争取与客户达成一致。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023年3月22日 | 已审核 |
2023-3-15 | 张** | 你的投诉已在四川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 已审核 |
2023-3-15 | 付** | 2023年3月23日10:32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未果,商家不承认其咖啡有问题,让我去检测。 | 已审核 |
2023-3-15 | 张* | 四川晶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您好。我们这边已经跟张先生联系了。第一个:在我们安排阿姨的时候,阿姨提供给我们的体检报告是有效期一年之内合格的体检报告,客户提供了阿姨了3月7号的体检报告显示245,我们3月13日安排了阿姨去做了乙肝DNA定性检查,体检报告显示阿姨乙肝没有问题,具体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证。同时在我们合同里的第3条第2小节写的很清楚,我们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提供健康证明,若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的一切损失由虚假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个:我方质疑客户提供合同的真实性,客户张先生提供的合同是尤**的合同,而并非徐**的合同。
综上所述:目前我们经过沟通客户依然追赔,但是我们不会理睬客户的赔偿,建议客户走相关法律程序,我们公司也会保留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据,如果继续诽谤公司,我们也会对他进行法律处理。
2023年3月23日10:23四川消费网回访:拒绝和解,表示其公司合法合规。 | 已审核 |
2023-3-15 | 刘**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 已审核 |
2023-3-15 | 王 | 成都市锦江区统一建设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您好,您所反映我公司四川师大TOD项目不收现金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通过我公司核实,已与您进行协调,现金已存入我公司银行账户中,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你的来访,以上回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成都市锦江区统一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3月22日11:11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好了,非常感谢。 | 已审核 |
2023-3-15 | 黄**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 已审核 |
2023-3-15 | 陈**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 | 已审核 |
2023-3-15 | 范** | 2023年3月23日10:23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未果。来电让我一次结清,我实在还不上。 | 已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