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投诉人 | 回复内容 | 处理状态 |
2020-9-22 | 陈** | 你的投诉不符合我站受理原则。 | 已审核 |
2020-9-22 | 廖** | 2020年9月28日11:18四川消费网回访:中介帮我问了财务,说十一之前能退,目前还未收到,谢谢。 | 已审核 |
2020-9-22 | 王** | 成都一云米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妥善处理好。
2020年9月24日10:48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9-22 | 白** | 联联周边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订单已受理退款,客户在微信公众号我的订单中点击确认后立即到账。
2020年9月27日14:58四川消费网回访:承诺退款,目前未收到,谢谢。 | 已审核 |
2020-9-22 | 杨** | 成都齐美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客户在公司签订了预定合同,活动也是真实有效的,交定金定了我们的装修以及设计。公司也安排设计师已经去量了房出了设计,客户参考我们设计找了游击队装修,属于客户违约。预定合同有多出表明,定金不可退,属于合同内约定条款。客户有问题我们也愿意处理,一直邀约客户到公司处理客户一直也没有过来。
2020年9月28日15:26四川消费网回访:还未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9-22 | 钟* | 旅划算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和客人协商退款。
2020年9月27日14:56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已退款,谢谢。 | 已审核 |
2020-9-22 | 程* | 2020年9月28日11:15四川消费网回访:还未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9-22 | 高** |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客诉事项已解决处理,客户无异议。
2020年9月27日14:53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9-22 | 邓**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正在处理中。 | 已审核 |
2020-9-22 | 陈** | 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客户陈先生投诉情况的回复
四川消费网:
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0年9月22日接到贵单位转来客户陈先生(电话:136669***、身份证号3504021***5)对我司的投诉通知。接到投诉后我司立即进行了自查。现将该投诉的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合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客户陈先生于2020年9月17日和9月21日向我司交纳咨询费合计¥42600元并签署牛股名师和投顾咨询服务协议,服务期截止到2021年1月22日。
我司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自查。经核实:我司对客户陈先生的展业合法合规,客户分2次付款分别购买的我司2种不同的投顾服务。我司也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由于我司业务人员在与客户展业交流过程中未能对客户详细介绍区分这2款产品。再加上投资收益不尽人意,导致客户认为我司有以投资高回报为由骗取投资者咨询费、欺诈客户的嫌疑,从而要求退费。我司主动与客户陈先生联系沟通解释,在对客户的投资理念进行了投资风险合规梳理后与客户达成继续服务的一致。现在我司将如约履行正常履行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协议。
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0年9月28日11:10四川消费网回访:协商未果,他们不愿退款。 | 已审核 |
2020-9-22 | 晏**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关于晏先生投诉处理情况的回复
9月21日,我司接到四川消费网的投诉转办函第0029426期,受理了晏先生投诉案件,对此案件,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将我司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核实
经我司认真核查,情况如下:
(一)晏先生在我司购买了商业险,保险期限为2020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日。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以及不计免赔。厂牌型号:波先生SVW****轿车。
(二)9月18日,我司接到报案,报案中客户称其车辆自燃导致车辆受损。查勘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未发现碰撞痕迹,告知如果是因为自燃导致的车辆受损,由于其未购买自燃险,故我司无法赔付。
(三)晏先生认为车辆可能由于外界因素造成的车辆燃烧受损。
二、处理情况
9月21日,接到投诉后,我司与客户电话联系解释说明,根据《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的释义,自燃是指在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由于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等被保险机动车自身原因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由于双方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存在争议,根据《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第一章机动车损失险,赔偿处理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故我司建议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的方式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于保险责任,我司正常理赔,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晏先生不接受此方案。
三、处理结果
我司将发送理赔告知书给客户,告知我司的处理方案。如有异议可采取申请核查、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途径。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020年9月21日
2020年9月23日11:01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处理。 | 已审核 |
2020-9-22 | 赵* | 四川隆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情况说明
客户赵女士随男友于2020年4月5日通过贝壳经纪人带访天府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由置业顾问李**接待。客户赵女士个人认可本项目价值,于接待后第二天再次到访并缴纳2万元定金认购3-14地块9-1---房源。
客户缴纳定金后与家人意见出现分歧,父母与男友均不支持购买,因此于2020年4月10日交齐首付款后申请无理由退房。
置业顾问立即为其办理退房手续,并向客户说明:退款流程需进行审批,退款周期预计在半年左右。期间,置业顾问随时对退房流程进行跟进,同时与赵女士保持联系,对客户进行安抚。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9月25日14:47四川消费网回访:退款日期不明确,望催促,谢谢。 | 已审核 |
2020-9-21 | 裴** | 2020年9月28日9:54四川消费网回访:还未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9-21 | 刘 | 兰途健身游泳俱乐部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2020.9.20下午2.30左右,投诉人母亲带孙女过来游泳,4.40左右我们工作人员在更衣室听到投诉人她母亲在找鞋子并大骂,后工作人员主动向前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带投诉人母亲查监控(查监控之前投诉人母亲知道更衣室没有监控。让查过道监控)。从她们进更衣室到出更衣室期间40多分钟该投诉人母亲也参与了查看监控,投诉人母亲也对期间出更衣室的会员排除了有拿鞋子的可能。查完监控之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投诉人母亲进行解释(让投诉人母亲先穿场馆提供的拖鞋回去,并告知我们场馆10点关门之前会做最后清理,看期间是否会有拿错得会员还回来,到时候不管有没有找到都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她联系,客户表示同意)。后晚上七点半左右投诉人母亲带其家人来前台大吵,说此事下午2点过发生的到晚上7点过几个小时过去都不给她们处理好,并大闹说我们推卸责任,忽悠老人,出事后不及时处理该事件一直推脱,工作人员一直给客户一家人解释,并非我们推脱,发生之时我们第一时间帮助她母亲查询,投诉人不理解要求赔偿,也告知有提示标牌贵重物品请放前台,后要求其他负责人马上来处理赔偿事宜,来了之后耐心给她们一家解释,因投诉人一家情绪异常激动一直说不处理就马上报警,应投诉人意愿,工作人员建议可以报警处理,警察来了之后了解了双方情况,提供的意见是建议私了或者走其他途径,后投诉人一家气愤离开。 | 已审核 |
2020-9-21 | 裴**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正在处理中。 | 已审核 |
2020-9-21 | 王** | 2020年9月28日11:08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9-21 | 四川百姓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正在处理中。 | 已审核 |
2020-9-21 | 常** | 联联周边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订单已受理退款,已退款成功. | 已审核 |
2020-9-21 | 肖** | 成都乐游商旅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肖先生反应我司投诉的问题回复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贵网转来关于肖先生反映退票退款问题的投诉转办函(第0029449期)收悉,经成都乐游商旅科技有限公司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肖先生反映的问题后,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现就投诉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情况调查:
经了解,肖先生在我司购票平台上购买火车票,由于车票余票本身变动较大,导致车票未购买成功,我司需进行全额退款。
处理方式:
在接到投诉函前我司已从客服部处收到用户催促退款的要求,我司立即联系财务部核实退款情况,该笔订单我司已原路径退还。
我公司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有疑问或需咨询,欢迎致电,我公司客服服务热线:028-8144321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成都乐游商旅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2020年9月24日10:37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短信回访无回复。 | 已审核 |
2020-9-21 | 郭** | 2020年9月28日11:03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