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投诉人 | 回复内容 | 处理状态 |
2020-6-7 | 黎** | 联联周边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有处理结果,订单已受理退款,客户认可。
2020年6月12日10:13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法接通。 | 已审核 |
2020-6-7 | 杨** | 2020年6月16日14:25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表示需要核实我的资料是否齐全,此后没有再联系我。 | 已审核 |
2020-6-7 | 程** | 余氏东风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解决结果:货损发生积极的与客户进行协商理赔。已处理,并道歉!客户已打公司总部撤销投诉!
2020年6月16日11:30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20-6-6 | 冯** | 2020年6月16日11:25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20-6-6 | 杨** | 2020年6月16日11:24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人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6-6 | 钟** |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用户钟女士投诉墙面涂鸦问题
用户来电(191***0)反馈本户在该公司预留有正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在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该公司员工在本户墙上乱涂乱画,破坏小区环境卫生,不以正规渠道、方式入户查询气表。导致本户墙体风貌受损。
公司工作人员立即与用户联系,并告知抄表方式欠妥(不该铅笔写在墙上提示),现已将用户墙面恢复,并进行诚恳道歉并取得用户的谅解。
彭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2020年6月10日15:16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6-6 | 韩** | 2020年6月16日11:21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20-6-6 | 陈** | 2020年7月10日四川嘉力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陈先生客户车辆贷款投诉事宜》的回复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您好!
首先感谢贵单位及时将客户信息反馈至我司,感谢贵单位对四川嘉力天汽车的关注与监督。
《陈先生客户车辆贷款投诉事宜》我司已知悉,在第一时间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联系,对事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和多次沟通,也给予了一定的建议。为表示我公司对此事件的重视,现作如下回复:
客户投诉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就已告知具体内容,客户当时也知晓知情且认可,合同也有记录,客户也签字确认,双方也均按合同执行。对于该名客户的投诉,我公司不认可。
特此回复。
四川嘉力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2020年6月16日10:56四川消费网回访:他们承认多贷了7400元,但不退款。 | 已审核 |
2020-6-6 | 杜** | 2020年6月16日10:51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20-6-6 | 熊* | 香江家居CBD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因本商场是统一收银,该客户无商城统一收银单据,展厅告知客户系在工厂购买开具销售单且已经处理完毕。
2020年6月10日15:11四川消费网回访:承诺今天下午一定能收货,目前还未收到。 | 已审核 |
2020-6-6 | 李** | 2020年6月16日10:40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表示发票与付款金额不符的问题他们有文件,但一直没有提供给我。 | 已审核 |
2020-6-6 | 樊** | 绵阳市桃花岛度假酒店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您好!对于贵网站接到樊女士对我们酒店的投诉,这边已处理完毕。
客人是非公众号购券的用户,由于没有联系方式,所以确实存在通知不到位的现象,同时酒店为员工不了解政策的情况,酒店经理也给客人致电道了歉,为做出补偿,樊女士券的有效期可延长到7月31日,客人也同意该处理方式。
2020年6月11日11:03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非常感谢。
| 已审核 |
2020-6-6 | 曾 | 2020年6月16日10:33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表示租金、押金可以退,违约金不赔。 | 已审核 |
2020-6-6 | 李** | 太平园家私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这个投诉者是2019年6月订的货,通过私下微信转账支付了定金。这个商户去年已经撤走了,到今年6月已经过去一年了。因为该投诉者没有通过我们公司收银台缴纳费用,所以现在只能尽力联系商家,看是否能够给他退款。
2020年6月12日10:06四川消费网回访:来电表示商家撤柜了,退不了。 | 已审核 |
2020-6-5 | 彭** | 2020年6月16日10:21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6-5 | 邱* | 2020年6月16日10:20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人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6-5 | 刘** | 58同城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联系沟通 用户表示自己选用个人房东身份缴纳100元保证金发布房源被平台冻结,并且自己已经上传自证材料,核实用户上传材料后告知缺失房产证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用户表示房源为其亲属非本人房源,告知可使用亲属产证、亲属手持身份证及关系证明进行自证,用户表示无法提交,用户要求直接退还保证金,告知无法满足,用户知晓。
2020年6月16日10:17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人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6-5 | 王* | 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2020年4月18日中午客户(女儿)在门店签订了装修合同,当时女儿、女婿、岳父、岳母四人都在门店业务部,签订合同后,由于客户时间紧张,工程部马上安排项目经理、管理员,当天下午就组织了现场交底工作(设计师、客户一同参加)。发现客户房子是外墙内保温,于是询问了客户是否需要铲除保温层,第一,空间可以增大一些;第二,保温层墙面不能挂东西。铲除保温层项目未在预算内,需要现场根据客户要求选择,可以铲除,也可以不铲除。如铲除保温层就需增加费用,当时已经给客户解释说明清楚,并非客户描述的测量有误、消费陷阱、套路、欺诈等。4月22日客户微信联系设计师说装修贷款没贷到,估计没钱装修了。客户母亲给设计师打电话说资金拿不出来,不准备装了。4月24日客户的母亲和客户的老公到公司来正式提出不装了。不认可双方已经签字盖章的装修合同。所以不愿意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金,5月18日下午14:00工程经理来到青羊区监管局金沙所与客户(客户王*未到场,是客户父母来的)协调沟通解除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双方意见仍未达成一致,协调无果。5月25日客户父母上午来到百安居,因工程经理外出工地。由其他工作人员接待了客户父母。工程经理中午12:00左右赶回公司与客户父母耐心沟通,并未像客户所说的那样,同时也并未建议客户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可通过合理合法的正规途径解决。
整个事件,我方根据双方已签订的《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第12条12.1约定: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款10%的违约金。我方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客户支付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有相应的合同依据。
综上,客户相关投诉内容并非事实情况,主要原因是客户自己贷不下来款,无力支付相应的装修款,想单方面解除双方已经签订的装修合同,客户单方面解约,违反双方之间合同约定,我方在整个过程中也积极和客户进行沟通协调和解释说明,以便能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2020年6月15日14:58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处理,坚持需要支付10%的违约金。 | 已审核 |
2020-6-5 | 丁**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正在处理中。 | 已审核 |
2020-6-5 | 徐** | 2020年6月16日10:13四川消费网回访:只是来电询问了一下情况。 | 已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