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投诉人 | 回复内容 | 处理状态 |
2020-5-13 | 陈** | 旅划算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已和客人协商退款.
2020年5月14日16:15四川消费网回访:承诺退款,目前未收到,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3 | 孙* | 易答在线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孙先生反应我司投诉的问题回复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贵网转来关于孙先生反映售后退款问题的投诉转办函收悉,经我司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孙先生反映的问题后,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现就投诉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情况调查:
客户孙先生,在接到投诉函前技术部门老师收到客户想要申请退款的请求,为客户对接了售后工作人员,客户在和售后工作人员的沟通中产生了投诉,与客户协商了之后,客户不愿继续办理,我们与客户协商退款处理。
处理方式:
在收到投诉函之后,我司立即联系财务部核实退款情况,并第一时间为用户处理了退款,现用户已收到退款。且明确回复满意。
我公司一直秉持“客户第一,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如有疑问或需咨询,欢迎致电,我公司客服服务热线:400-685668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0年5月19日14:56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了,退了一半,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3 | 陈* | 维也纳国际酒店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于“陈先生投诉维也纳国际酒店”的回复函
四川消费网:
四川消费网转来的用户陈先生反映的有关问题于2020年1月已收悉。现将查询的情况回复如下:
用户反映我公司免费卷不能使用的问题。本酒店于一月份接待该公司会议,因空调机热水原因,会期期间已提供两张免费卷供该公司使用,并免除会议期间消费金额7000余元和会场费用8000元,后期并再次提供8张免费卷,在接到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便与用户进行联系,并同时主动积极沟通,我公司与该公司达成一致,为后续能保持良好的合作,本酒店愿意支付该公司8张免费劵供该公司在6月31前使用,该公司表示认可。
特此回复
维也纳国际酒店
2020年5月21日
2020年5月21日10:19四川消费网回访:协商处理中,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3 | 熊** | 2020年5月21日10:16四川消费网回访:承诺退款,目前未收到,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3 | 刘* | 成都嗨学乔戈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经调查,来话人购买2020考季一消课程,反馈销售态度不好-要求退费,根据来话人课程服务协议审核,无法为其办理退费,建议继续学习正常参加报名考试,考后符合协议再次申请,如现在实在不想学习也可自行转让,来话人不认可,终止调解。
2020年5月21日10:12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人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5-13 | 陈** | 四川融盛通金融外包服务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陈先生反应我司投诉的问题回复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贵网转来关于陈先生反映售后退款问题的投诉转办函收悉,经我司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后,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现就投诉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情况调查:
客户陈先生,在接到投诉函前技术部门老师收到客户想要申请退款的请求,为客户对接了售后工作人员,客户在和售后工作人员的沟通中产生了投诉,与客户协商了之后,客户不愿继续办理,我们与客户协商退款处理。
处理方式:
在收到投诉函之后,我司立即联系财务部核实退款情况,并第一时间为用户处理了退款,现用户已收到退款。且明确回复满意。
我公司一直秉持“客户第一,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如有疑问或需咨询,欢迎致电,我公司客服服务热线:400-685668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0年5月21日10:09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3 | 李** | 2020年5月21日10:05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3 | 钟* | 2020年5月21日10:01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人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5-12 | 周**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ETC客服中心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在收到转来周女士在四川消费网上留言后,我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车主所诉内容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周女士车牌川A8**,该用户反映5月11日通行三河场-成彭高速,被收取通行费38元,对费用有疑问,询问当亭收费员时,由于收费员解释不详,造成对收费站人员的服务态度的不满意。
二、经核查,周女士5于 11日该用户通行从绕东大件-成彭彭州站出,现金缴费17元,收费正常。
三、周女士反映该收费站收费员服务态度差的情况,该问题已超出我中心处理范畴,我中心已将该诉求反馈至成彭高速路公司处理。该路公司收费站和当事收费人员多次致歉用户,用户不予理解,经与该村领导协商处理该事件,用户仍不予理解。2020年5月13日该路公司收费站已致电用户解释相关服务问题并作处理。处理意见为:扣除当班收费员综合考评15分和扣除当月工资300元,并作批评教育处理。
四、我中心月5月13日致电用户,因服务态度的问题致歉用户,用户无异议。
特此回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ETC客服中心
2020年5月14日
成都成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月12日周女士咨询投诉的回复
周女士: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成彭高速公路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您所咨询投诉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驾车从绕城高速三河场站进站,于当日22:38分左右驶入成彭彭州站19号车道交费时,由于您在入口站所领取的CPC卡无法读取数据,导致无法正常完成交易。收费员询问您的入口站信息时,您告知入口站为绕城三河场站,收费员误听为崇州三江站,用纸票操作后,收费员按系统显示的金额告知通行费为38元。您对收费金额产生异议,并再次告知收费员入口站为绕城三河场站,收费员立即进行更改,按您告知的入口站信息收费17元。
针对您反映的对收费员身份质疑(人证不符)要求对其上岗证进行拍照时,被该收费员拒绝的问题。我司已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当事收费员扣除考核15分的处罚。
针对您反映的当事收费员态度极其恶劣的问题,经查看监控录像核实,当事收费员全程使用普通话和微笑服务,因佩戴口罩的原因,与您交流时说话的声音比正常说话声音稍大,也已经对其进行了教育。
以上情况我司于2020年5月12日上午10点与您联系,解释并致歉,您表示不接受;5月12日下午16点07分,再次与您联系,并告知我司对当事收费员的处罚结果,您仍然表示不接受。5月13日下午16点04分再次与您沟通,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感谢您对成彭高速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成彭高速道路通行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竭诚向社会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快捷、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更好地服务沿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成都成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5月15日11:29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法接通。 | 已审核 |
2020-5-12 | 陈* | 2020年5月21日9:59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2 | 高** | 你的投诉已经收到,正在处理中。 | 已审核 |
2020-5-12 | 严* | 2020年5月21日9:57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法接通。 | 已审核 |
2020-5-12 | 谢** | 2020年5月21日9:55四川消费网回访:消费者电话无人接听。 | 已审核 |
2020-5-12 | 纪** | 2020年5月21日9:53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中,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2 | 彭** | 2020年5月21日9:49四川消费网回访:态度强硬,直接让我起诉。 | 已审核 |
2020-5-12 | 高* | 2020年5月21日9:47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人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
2020-5-12 | 张** | 2020年5月21日9:45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已收货,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2 | 李** | 上海引旅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情况说明书
尊敬的《四川消费网》:
我司今日收到贵网发来的邮件,内容涉及消费者李女士就“提钱游”产品的投诉。
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1, 我司不存在任何暴力催收的情况。
2, “旅游权益卡”是一款包含多种旅游权益的产品。“旅游权益卡”包括机场贵宾厅,高铁贵宾厅,导游卡,接送机优惠等广受欢迎的权益。消费者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旅游权益卡”,“旅游权益卡”的销售页面无任何默认勾选项,不存在强制消费行为,更不涉及违规收取砍头息。
3, 旅游权益卡与提钱游借款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并不存在用户反馈的不购买不下款的情况。我司每一笔借款申请都会经过系统及用户资信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给予用户放款。
购买“旅游权益卡”是用户自主行为,非默认勾选,用户在前端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存在 “强制购买”,“不购买就不下款”的情况。事实上,即使用户购买了权益卡也会存在借款失败情况,不购买权益卡也会存在借款成功情况。
4, “旅游权益卡”退卡说明:“旅游权益卡”是虚拟产品,前端及协议已明确说明“除由于平台引旅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外,本产品不支持调换货或退货。”按照产品购买协议,用户退款诉求基于规则是不符合我司退款范围的,但为了提升用户体验,若用户的权益卡服务全部未使用、未激活,且在双方友好沟通下,我司同意用户进行退卡。
5, 在这2封投诉信中,李女士投诉的购买产品数不同,一次为7次,一次为4次。经核实,共有4次,我司将会为其退款。
6, 李湖兰女士存在多次(5次)逾期还款情况,最长逾期天数54天。
最后说明
我司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自愿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致函!
上海引旅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
再次感谢贵网的监督与支持~! | 已审核 |
2020-5-12 | 毕* | 2020年5月21日9:42四川消费网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已审核 |
2020-5-12 | 张** | 2020年5月21日9:39四川消费网回访:没有人联系我处理。 | 已审核 |